学生信息查询及选课系统 教师之窗 学分制管理平台 教学辅助平台 国美课程平台 超星课程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美院发[2014]124号文件和国美院发[2015]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学院的“推免生”资格工作。同时本次推免鼓励和支持本校优秀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报考本院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学生各科必修课课程成绩与相关材料,并公示三天。

2、根据名额分配数上报“推免生”名单,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推荐2人以上必须排序。

3、 “推免生”名单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予以公示后,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教学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

4、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20 ]38号文件的精神,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5、“推免生”名单与相关的完整材料务必于9月24日上午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南山校区、上海张江校区交袁明老师,象山校区交陈效老师。

6、本次“推免生”选拔中国美院发[2014]124文件中第三条第5点关于英语等级成绩的要求不再适用。

 

附件:


  附件: 各学院推免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空表).xls
  附件: 2021年推免生资格名额分配.xlsx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推免办法(国美院发2014(124号)).docx


 

 

 

 

                                                 教 务 处

                                                2020-9-18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
All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