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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浙江省将进一步深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研究范围包括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

二、申报要求

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三、校级教改研究项目

本次申报同时产生一批校级教改研究项目,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校级教

改研究项目,一类为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关注用好信息化、“互联网+”手段,有效改进课堂教学组织和评价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在本批次教改项目研究周期内,省教育厅将委托适当主体按年度认定两批全省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案例。

四、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请各单位排序后上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

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请于201872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附件12纸质稿(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康兰,电话:87200022,邮箱:caajwcjy@126.com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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