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美院发[2014]124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学院的“推免生”资格工作。同时本次推免鼓励和支持本校优秀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报考本院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学生各科必修课课程成绩与相关材料,并公示三天。
2、根据名额分配数上报“推免生”名单,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推荐2人以上必须排序。
3、 “推免生”名单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予以公示后,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教学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
4、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的精神,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5、“推免生”名单与相关的完整材料务必于9月14日上午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南山校区、上海张江校区交袁明老师,象山校区交唐珊老师。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由学工部负责。
7、“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免资格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8、本次“推免生”选拔中国美院发(2014)124文件中第三条第5点关于英语等级成绩的要求不再适用。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2、《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国美院发【2014】124号
3、《推免生资格名额分配》
4、《学生个人申请》
教 务 处
2018-9-3
2019推免生资格名额分配.doc 推免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学院报).xls 学生个人申请.doc 中国美术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