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结合我院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增设纤维艺术专业。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6日。
工作联系人:康兰;联系电话:0571-87200022;联系邮箱:caajwcjy@126.com。
附件:纤维艺术专业审批表